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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早療

兒童發展遲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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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發展遲緩

發展遲緩是生長與成熟的過程中,因種種原因在認知發展、生理發展、語言及溝通發展、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,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,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,發給證明之未滿6歲兒童。 根據105年的統計資料全台灣0~6歲兒童發展遲緩人數有40萬人,其中症狀包括孩子們的學習障礙、注意力不足等等問題,根據全球WHO統計兒童發展遲緩機率約為6~8%,若是2歲還不曾走路、3歲還無表達完整的語句,家長就要盡早帶孩子就醫評估,引起發展遲緩兒童之原因很多,大多數成因仍是不明的,目前能被發現的原因約僅占20%至25%,其中包括環境因素、社會文化因素、心理因素及腦神經、肌肉系統疾病等,例如:腦細胞分化異常、先天代謝疾病、染色體異常、腦缺氧或缺血、中樞神經感染、腦外傷、遺傳、受虐兒等原因。 一股說來,大部分的家長對孩子的發展遲緩現象並沒有警覺性、大多是入學後與其他孩子相比才發現,錯失及早期療育的機會。 從出生到六歲是大腦發育速度最快、可塑性最高的時期,對於發展遲緩兒童,如果經過及早的診斷及早期的療育,可以透過醫療、教育、福利等的介入,讓部分發展遲緩兒童減少未來形成障礙的可能性,或是減輕未來障礙的程度,甚至一部分的孩子可以經過早期療育而趕上,減少對家庭及社會的負擔。尤其三歲前接受早期療育的效果,是三歲後的10倍,稱為遲緩兒的黃金療育期。故需家長及家庭的配合、參與,有效利用發展遲緩兒童社會資源,支持孩子的潛力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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