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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早療

學習障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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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障礙

在台灣,學習障礙估了所有身心礙障學生39.4%,接近四成的高比例,學習障礙兒童的困境也愈來愈受親師矚目。 什麼是學習障礙呢?
教育部在91年起,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、記憶、理解、推理、表達、知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,以致在聽、說、讀、寫、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;其障礙並非因感官、智能、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、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。
鑑定標準如下: 一、智力在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者
二、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
三、注意、記憶、聽覺理解、表達、基本閱讀技巧、閱讀理解、書寫、數學運算、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,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。
學習障礙兒童臨床常見症狀包括: 一、閱讀困難:認國字或拼讀注音困難,閱讀速度很慢且常常發生錯誤,常有跳行跳字的現象,可以唸完一段文章但不知其大意。
二、書寫困難:注音的拼寫或國字的仿寫或書寫有困難,筆畫很難辨認,或者句子不完整。
三、運算困難:無法瞭解數字之概念,無法心算,需用手指或實務操作才能計算。
四、推理困難:理解文章隱含意義或運用數學概念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差。
五、聽覺處理困難:對於老師複雜的指令或者是冗長的上課內容不能理解。
六、口語表達困難:運用詞彙或句子表達自己的想法有困難。
在鑑定學習障礙後,療育單位可依照評估結果提供補救教學、自我效能感訓練…等等,協助學習障礙兒童的教育與適應。 雖然學習障礙是終生伴隨的障礙,但是只要經過適當、有效的教育與協助,學習障礙兒童還是可以發揮其蘊藏在障礙下的潛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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